快递在运输当中被损坏了,快递企业是否应该原价赔偿?

   2023-10-04 9020
核心提示:快递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的,快递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电子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坏的,按照保险金额赔偿;电子邮件丢失、损

快递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的,快递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电子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坏的,按照保险金额赔偿;电子邮件丢失、损坏或者内容短缺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收取费用的三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给据邮件的损失依据以下几点规定赔偿:

(1)如果保险价格被电子邮件遗失或完全损坏,则按保险金额进行赔偿;部分损坏或内件短缺的,按保险价格执行金额与邮件总价值的比例电子邮件的实际损失将得到赔偿偿。

(二)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坏或者内件短的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所收费用的三倍;登记信遗失或者损坏的,按照所收费用的三倍进行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通知中向用户提供邮件文件足以引起用户的注意该方法规定了前款的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邮件造成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限制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关于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业务人员的规定适用于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第十一条关于邮件处理现场的规定适用于快递处理场所;

第三条第二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关于邮件的规定,适用于快递;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关于邮件损失赔偿的规定,适用于快递损失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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