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快递损坏赔偿标准1:、快递未在约定或承诺期限内交付的,免除相应的快递服务费;
2、如果快件损坏或丢失(包括全部或部分损坏或丢失),应按以下方式进行赔偿:
(1)未保价快件,根据实际情况赔偿价值损失,但是最高不超过500元人民币(含500元人民币));
(2)保险快递按实际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申报价值;快递保险价格不足的,按保险率折扣赔偿金额,即赔偿金额等于实际价值损失X的申报价值和实际价值;3)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除此之外,没有保险,也不能提供如果有效价值证明,则按此计算快递快递服务费的三倍赔偿偿。
在任何情况下,快递服务机构都不会对任何预期收入、利润、商业机会等进行评估赔偿间接损失。
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
快递延误、丢失、损坏或者内部短缺的,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寄件人约定的保险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保险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确定有关规定的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企业开发快递损失赔偿责任险,鼓励快递经营企业投保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