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递如果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延迟、丢失、损坏和内容不一致,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协议进行赔偿。(2)企业与用户未就赔偿事项达成协议的,应当按照保险金额对购买保险价格的快递(电子邮件)进行赔偿。没有按保价购买快递(邮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限制赔偿。是的在未保价的快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民法典的限制是不同的。根据《邮政法》的规定,未保价的快递应当按照事实上,损失赔偿是最高的不超过收到的邮资的三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限制,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符合协议的,给对方造成损失赔偿金额应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事实上,如果消费者和快递企业发生赔偿纠纷快递企业更倾向于引用《邮政法》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络等信息网络的订立电子合同的目标是交付如果货物交付并通过快递物流交付,收货人的签字时间为交付时间。
第六百零四条 在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损坏和损失的风险以前由卖方承担,买受人交付后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承担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