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没有验货,发现货物损坏了,快递企业不由个人承担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通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递(邮件)。快递(邮件)外包装完好,收件人签字确认。快速交付电子邮件(电子邮件)表明易碎品和外包装损坏明显,企业应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然后再接受签收。企业和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网上购物、收货款和与用户有特殊协议企业应发送其他快件(邮件)收件人应在合同中明确交付验收的权利和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扩展资料:
第二十条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对快递(邮件)延误、丢失、损坏、内件不一致的,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约定赔偿事项的,应当按照保险金额对购买保险价格的快递(邮件)进行赔偿。未购买保险价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快递(邮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