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述问题的分析如下: 在快在快递服务过程中(邮件)延误、丢失、损坏和内件不一致的,经营快递行业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赔偿。 (一)保险价格由电子邮件遗失或全部损坏的,按保险金额赔偿;部分损坏或者内件短缺的,应当按照保险金额与电子邮件总价值的比例赔偿电子邮件的实际损失。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坏或内件短较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所收费用的三倍;登记信遗失或者损坏的,按照所收费用的三倍进行赔偿。以上是 快递损坏 有关如何赔偿的内容 如如果相关情况处理不清楚,可以咨询 律师 定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