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在生产经营中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监督检查目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对运输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系统通过自我约束、调整和反馈,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运行和安全生产。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经营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安全运输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监督检查原则:遵照有章必循,违章必纠,严管重罚,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监督检查形式:专业安全监督检查和群众监督检查。
第五条职责:公司的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科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派人参加;兼职监督检查员分片区组成监检小组,独立对公司的安全管理,生产、消防工作等情况作全面监督检查。
第六条工作程序
一专业监督检查:
专业监督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科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科是专业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各安全人员是专业监督检查的执行者。
1、监督检查程序:1)每两个月由安全管理科组织对全司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每个月由安全管理科组织对薄弱环节、危险场所及车站安全设施等进行一次重点检查;专业监督部门和人员必须遵章守纪、秉公办事。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