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消费者强烈要求,否则快递员会不情愿地不情愿送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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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两次免费送货上门,超过可收费」,这一规定早在2012年实施的旧版国标中就有了。
但具体实施是现在这种情况;新国标没有;有变化,只是完善了细节。
征求新国家标准意见稿如下:
与旧国标相比,增加了投递时间,两次投递之间应有间隔。
注意1:无论新旧标准如何,都只是推荐,而不是强制性的。
注意2:新旧国标规定的两次免费投资递次数有前提,消费者必须选择「按名址面交/上门投递」,才有两二次投递机会。如果没有选择,快递企业可能会直接默认「服务站」、「快递箱」……
因此,新的国家标准无法改变目前的交付状况。
既然:仍然是强硬的消费者可以享受免费送货上门服务,但增加次数限制最多两次;而善良体贴的消费者,在快递员的软话请求下,一般同意自己提货。
还有,快递也分甚至从城市和农村,农村我从来没有享受过送货上门(除非大件商品出售)只有在家里加钱后才能上门送货)。
因此,这是一个诚实人和农村人受伤的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