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客户投诉成功罚款200元。如果发现单号重复,必须撤销一个。避免这种情况总是发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按照下列规定赔偿给据邮件的损失偿:
(一)保价给据邮件丢失或全部损坏的,按保险金额赔偿;部分损坏或内件短缺的,按保险金额与电子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赔偿电子邮件的实际损失。
(二)未投保价格的给据邮件丢失、损坏或内件短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所收费用的三倍;登记信遗失、损坏的,按所收费用的三倍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告知提供给用户的示中和根据邮件文件,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据邮件造成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的,无权援助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